1.《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第十五條: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服務,不得
收費:……(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2.《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4號)(十六)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工
作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
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
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所在單位未建立黨
組織的,黨員組織關系應隨同檔案一并轉入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
3.《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三、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
公共服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是基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重要內容。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應當包
括:……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